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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倒印染污泥2500吨 被判入狱一年九个月
集萃印花网  2014-06-20

【集萃网观察】柯桥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去年8月发生在我区的一起乱倒印染污泥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施某、高某以犯污染环境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

  去年8月4日凌晨2点半左右,在钱陶公路钱清境内,一辆满载印染污泥的运输车被设卡守候的柯桥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、钱清派出所和钱清交警中队的民警查获。经询问查实,驾驶该车的安徽籍高某欲把污泥运往柯岩方向非法倾倒。

  经过调查,最终揪出一个偷倒印染污泥的团伙。原来,驾驶员高某所运载的印染污泥是受钱清人施某委托。而施某则早在2012年8月起,为谋取不法 利益,明知印染污泥会对环境造成污染,仍借用“连新建材”的名义,以每吨印染污泥收取140元左右处置费的价格,先后与三家印染单位签订污泥处理协议,并 约定上述公司的印染污泥由施某负责运至“连新建材”依法处置利用。

  然而,施某并非将印染污泥运至指定地点依法处理利用,而是将运出的印染污泥以低价委托给开运输车的高某等人处理。而高某则将印染厂的污泥倾倒在位于群贤路的“避塘农庄”等地。经查,施某、高某非法倾倒的印染污泥高达2500余吨。

  经国家权威机构监测,这些非法倾倒的印染污泥均含有铬、镍、镉、铅、砷等重金属。为消除污染和恢复土壤的正常使用,相关部门投入的初步治理经费达57万余元。

  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,施某、高某于去年9月3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。在经过司法程序之后,今年6月6日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审理。法院认为:被告人施某、高某均犯污染环境罪,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。

  乱倒污泥,判刑入狱,这是近年来柯桥区首个因污染环境被判刑入狱的案件。柯桥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柯桥区铁腕治理环境污染,不断加 强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打击。如去年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捣毁两个偷倒印染污泥的犯罪团伙;今年以来,又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,对5家有偷排行为排污企业的8 名负责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。

来源:柯桥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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