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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萃网观察】自2015年起,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更为严格。昨日,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召集区内23家印染企业,要求企业分四步进行污染治理设施,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为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,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并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。该国家标准规定了包括PH值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等13项水污染物项目特别排放限值,并逐步收紧排放值。
记者留意到,新标准比现行标准收紧了不少,比如化学需氧量,现行的直接排放标准是100mg/L,新标准将控制在80mg/L;五日生化需氧量现行直接排放标准是25mg/L,新标准控制在20mg/L。此外,苯胺类和六价铬两类污染物项目将不得检出。
“化学需氧量等特征污染物的超标排放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,严重的会引发河道黑臭。”区环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高明仍有个别纺织印染企业偶尔超标排放。为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,昨日,区环运局给出了整治“时间表”。
2014 年3月底前,企业必须与资质公司签订深化治理合同,并报环保部门备案;4月,深化治理工程应动工建设,确保8月底前完成整体工程建设;9月,治理设施须正式投入调试运营;11月底前必须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,确保达标排放。
目前,高明区已经有部分企业开展了该项工作。区环运局提醒,企业不要抱侥幸心理,2015年1月1日后,只要企业有1项未做到达标排放的,一经发现都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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