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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》助推印染业可持续发展
集萃印花网  2013-11-29

【集萃网观察】日前,环境保护部下发《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》。要求全国范围内新、改、扩建以及现有的纺织印染企业,从立项建设到日常管理全过程规范企业环境管理,提高纺织印染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,推进纺织印染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。

  《导则》要求,生产企业新改扩建印染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,符合本地区生态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。《导则》同时提出,新、改、扩建印染项目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,采用污染强度小、节能环保的设备,主要设备参数要实现在线监测和自动控制;禁止选用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限制类、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,限制采用使用年限超过5年以及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前处理、染色设备;对现有纺织印染企业要求加大技术改造力度,支持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设备工艺水平,凡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企业,必须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才可新、改、扩建。

  同时,《导则》还鼓励纺织印染企业开发生产低消耗、低污染、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,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高附加值的纺织印染产品。纺织印染企业应实行三级用能、用水计量管理,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能源、取水、排污情况进行监督,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。

来源:印染世界商情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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